【文字解读】《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促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切实履行依法报告和公开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信息数据的法定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信用约束,根据《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和《安徽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有关规定和劳动力市场监管营商环境相关工作要求,制定该通知。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积极研究省、市相关政策,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服务事项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7号)要求,在吸收借鉴温州市等先发地区经验做法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起草,征求各区县意见建议后印发。
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进一步完善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四、创新举措
明确年度报告对象、年度报告时间、年度报告内容和年度报告公示相关要求,切实完善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规范人力资源市场活动,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五、保障措施
将年度报告公示情况作为推荐荣誉称号认定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无故不报送年度报告、不依法履行信息公示义务以及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采取相关措施。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程杰,0559-235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