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黄山市名人之家住房过户有关问题的通知
黄人社秘〔2018〕2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市直各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做好名人之家住房过户工作,保障各类企业和引进人才合法权益,根据《黄山市名人之家建设销售管理办法》(黄政办〔2007〕45号)有关规定,现就名人之家住房过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的名人之家住房,是指市政府建设销售的人才住房(共260套),不包括开发商自行开发销售的名人之家商品住房。
二、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合法产权人在补交政府补贴款2万元后,可自由交易过户名人之家住房。每套名人之家住房过户补贴款只缴纳一次。
三、名人之家住房申请过户交易,按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持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不动产登记部门要求材料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
2.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该套名人之家住房是否曾缴纳政府补贴款进行审核。尚未缴纳的,告知申请人到市政务中心财政窗口缴纳补贴款2万元;已经缴纳的,直接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3.名人之家住房需要缴纳政府补贴款的,申请人到市政务中心财政窗口缴纳相关费用;
4.申请人缴纳规定补贴款后,持《名人之家住房上市交易取得完全产权缴纳政府补贴款通知单》和缴费凭证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按有关程序办理审核登记手续。
四、本通知由市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解释,原《黄山市名人之家建设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国土资源局
黄山市房产事务管理局
2018年5月11日
名人之家住房上市交易取得完全产权
缴纳政府补贴款通知单
收款单位 |
市财政局 |
缴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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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坐落 |
名人之家 栋 单元 室 |
房屋面积 |
㎡ |
应缴纳政府 补贴款 |
贰万圆整 |
已缴纳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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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签名:
(审核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