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51813016/202303-00042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管理 发文日期: 2018-12-24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8-12-24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黄山市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8-12-24 15:28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一、必要性

一是随着我省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的不断深入推进和各项政策的不断完善,就业扶贫驿站(车间)成为了就业脱贫乃至脱贫攻坚大格局中的重要工作措施。

二是目前我市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已区县自建为主,各区县建设程度参差不齐,且我市地处皖南山区,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受贫困人口基数少、分布地域广、人员分散,外出转移就业人口多等因素制约,我市贫困村贫困人口本身基数较少,且大部以外出转移就业为主,农村余留有劳动能力人员不足,有必要结合我市实际在省厅文件标准基础上适度降低

三是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秘〔2017〕30号)、《关于全面推进就业扶贫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9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管理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05号)等文件都要求皖南地区各市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出台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管理办法,可以在省指导意见的基础上适度降低标准。

因此,完善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管理制度,明确我市驿站(车间)建设流程、建设标准、认定程序、后续管理及资金奖补政策等问题势在必行。

二、起草过程

为完善我市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管理制度,针对该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对省内各市及本市各区县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管理情况情况进行了调研,并草拟了《黄山市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分别向市财政局、市扶贫办及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征求意见。在将意见收集归纳的基础上,我们进行了修改,并最终形成了《黄山市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管理办法》。

三、依据

(一)省人社厅、省扶贫办《关于切实做好就业扶贫驿站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皖人社秘〔2017〕30号)

(二)省人社厅《关于全面推进就业扶贫驿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7〕398号)

(三)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扶贫驿站(扶贫车间)建设管理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405号)

四、主要内容

本《办法》主要内容包括四个部分。

(一)扶贫驿站(车间)建设。明确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建设的原则、标准,统一标识和命名。

(二)申报及认定。确定就业扶贫驿站(车间)由乡镇政府统一集中申报、各区县人社局、扶贫办共同实地验收并报市人社局、市扶贫办备案的工作流程。

(三)日常管理。确定了就业扶贫驿站(车间)工作制度及规则,并建立了就业扶贫驿站(车间)退出及年度报告机制

(四)资金奖补。完善了就业扶贫驿站(车间)资金奖补政策,明确了资金奖补来源和标准,确定了驿站(车间)内贫困劳动者按季度享受相关就业补贴的工作制度。

五、政策咨询

0559-235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