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自2008年起,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全市事业单位积极推进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两项基本制度。截至目前,全市事业单位基本实现两项制度全覆盖。为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制度内容,规范聘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事项,明确转正、聘用、转岗、竞聘、考核、离岗创业等办理程序,促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在对全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进行专项调研工作基础上,针对当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制定本办法。
二、起草过程
1、起草《关于开展全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工作专项检查调研的通知》(黄人社秘〔2017〕226 号),并印发至区县和市直各主管部门;
2、对全市特别是市直登记在册188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进行全面摸底统计,采取单位自查、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充分听取各区县、市直事业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对当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及解决思路进行梳理汇总,在此基础上起草了《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3、将《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发至省人社厅事业处及各区县人社局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本草案。
三、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
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
2、《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
3、《黄山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黄办〔2009〕28号)
4、《关于印发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暂行办法的通知》(黄政〔2007〕5号)
5、《安徽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业人事管理细则(试行)》(皖人社发〔2016〕27号)
6、《黄山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岗位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黄人社秘〔2013〕310号)
7、《关于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聘解聘程序有关事宜的通知》(黄人社秘〔2017〕173号)
四、主要内容
《办法》分总则、岗位设置、聘用合同、聘用条件、聘用程序、竞聘上岗、聘期考核、离岗创业、附则共九章,各章节具体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以及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工作职责;
第二章岗位设置:主要明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原则、市直三类岗位的层级设定、不同层级岗位结构比例、岗位设置时限要求,以及符合岗位设置方案调整的情形等事项;
第三章聘用合同:主要明确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订立的原则、期限、条款、变更、终止解除等事项。
第四章聘用条件:主要明确事业单位三类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新进人员事业期满聘用、转岗聘用的条件等事项。
第五章聘用程序:主要明确事业单位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原岗位续聘、晋升岗位聘用、转岗聘用的办理程序和时间要求等事项。
第六章竞聘上岗:主要明确事业单位竞聘上岗适用范围、基本程序、具体方式等事项。
第七章聘期考核:主要明确事业单位开展聘期考核的基本原则、实施程序、考核结果运用等事项。
第八章离岗创业:主要明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岗创业的适用对象范围、基本条件、办理程序等事项。
第九章其他事项:主要明确《试行办法》的施行时间、解释权限、溯及力等事项。
五、重点明确的事项
1、事业单位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应及时进行岗位设置并组织实施。
2、在部分系统探索实施岗位统筹管理机制,合理配置有限岗位资源,积极促进人员流动。
3、聘用合同履行期限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以调整岗位等级,办理变更合同岗位手续后继续履行原聘用合同。
4、符合政策规定与单位订立至退休时终止合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聘用岗位不视为当然延续至退休,聘用合同仅作为人事关系存续证明。
5、聘用合同约定事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6、明确了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和程序。
7、明确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按不同学历情形聘用在相应层级岗位。
8、明确了事业单位三类岗位转岗聘用具体条件。
9、明确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转正定级、岗位续聘、晋升聘用具体办理程序及要求。
10、根据不同类别事业单位性质特点统一聘用合同起始时间和岗位聘用办理时间。
11、明确了事业单位竞聘上岗和聘期考核的适用情形和程序要求。
12、根据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管理新出台法律法规对原聘用合同格式文本(原人事部2002版)部分内容进行修改完善,统一转正定级、岗位聘用、转岗聘用、离岗创业等事项申报系列表格。
六、政策咨询
0559-235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