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51813016/202304-00056 信息分类: 其他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其他,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2023-04-28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3-04-28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人社秘〔2023〕152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黄山市农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4-28 14:44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决策背景:国务院《“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提出要加强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和管理,建立健全农业品牌监管机制。食品安全关系国计民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平台上线检验检测服务,小微企业使用后,一方面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机构通过随机监督抽检来把控食品安全,检测的范围和频次不断增加。其次通过进行检验检测,使企业生产的农产品或者食品得到权威认证,在市场上更具有竞争力。同时也有利于尽早发现产品问题,了解产品在市场上的大致水平,并进行改进和提升,提高产品质量。

决策依据:依据国务院《“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04 号)及《黄山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 等规定,制定《黄山市农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保障政策切实落地。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为贯彻落实二十大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在我国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流通效率的大背景下,以黄山市创业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黄山云平台”)为载体,创新服务提供模式,保障检验检测服务规范发展,助推农业企业发展和助力乡村振兴。

总体考虑:为助力乡村振兴,鼓励检验检测服务下乡,助力农副产品等类型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增强产品的认证,提高产品销量等,鼓励农产品产销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以及危害分析等食品农产品认证,提升农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充分利用互联网等信息化资源,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助推农业企业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保障云平台平稳运行、检验检测服务规范发展,依据国务院《“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十四五”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办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04 号)及《黄山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 等规定,于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4月11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在充分研究讨论、通过合法性审查后,印发《黄山市农产品检验检测实施细则(试行)》。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通过《检验检测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的出台,进一步拓展黄山云平台服务功能,将检验检测服务通过线上线下方式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助力农副产品等类型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增强产品的认证,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助推农业企业发展。

五、主要内容

《黄山市农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包括总则、服务规范、补贴标准、监督管理、附则共五章十八条,确定检验检测服务规范、平台补贴标准以及监督管理。

第一章总则主要对细则出台的背景、依据的文件及所涉及到的部分名称如农产品检验检测、用户、服务机构进行解释。

第二章对服务机构及服务的项目进行说明,一是明确了服务检测机构要求,需持续正常经营满一年,有一定服务能力,且无政府部门等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政府部门等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具有检验检测提供商资质或检验检测提供商代理商的授权;具备开展业务所需的相应资质及许可,大型企业可委托直属分支机构承接具体业务;对服务对象提供的材料、信息和其他隐私、机密等负有保密义务;能够提供在线答疑、咨询等服务。二是明确了提供检验检测服务的满足条件即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食品检测、食品添加剂检测、农药残留检测、中药材检测等;服务过程合法合规,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由服务机构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三是明确了服务检测机构申请上线成为检验检测服务创业券服务商提供材料规范,其中分支机构,或其所持股公司(含间接持股公司)提供以上材料同样有效。四是明确了服务检查机构检测程序,由云平台运营商及第三方监理单位对服务机构提交的上线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同时按照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出具审核意见并报云平台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对具体的补贴标准进行说明,明确了检测服务补贴额度,将服务内容分为A类基础版和B类升级版共2类,并规定了服务内容产品配置,其中A类为不少于5次检验检测,B类为不少于10项检验检测,云平台按检验检测项分别设置市级电子创业券(单位为创业金币)最高补贴额度。其中A类最高补贴6000金币每次,B类最高补贴12000金币每次。在云平台售价低于市级电子创业券最高补贴额度的服务,按照实际售价进行补贴;售价超出最高补贴额度的服务,按照最高补贴额度进行补贴。

第四章对用户和服务商具体的权利义务进行进一步说明,明确了用户、服务商、运营商的义务和工作职责。用户应及时向服务商提供真实、完整的相关资料、检测样品;用户委托服务商提供检验检测服务,应当在互相协商的基础上,订立电子合同。服务商按照《管理办法》中规定的流程在云平台提交《创业券服务商创业券兑现申请表》以及检验检测服务的检验检测报告等证明服务成果的材料。运营商及第三方监理单位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的职责对服务商运行情况进行全程管理及监督,如发现服务商进行虚假交易或申请市级电子创业券补贴与服务情况不一致,一经核实,则将其直接清退并移交司法机关;服务商在云平台提供服务期间,运营商及第三方监理单位对服务评价及服务量进行审查。如因服务商原因,每季度服务企业量少于10次,运营商有权要求服务商进行整改或下架其服务;服务商向运营商提交的全部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云平台规定,运营商可随时对其提交的资料进行抽查,如发现资料真实性存疑或违反云平台规定,运营商有权要求服务商进行整改或下架其服务。因服务商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服务商自身承担。

第五章对解释主体进行明确,明确实施细则由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创新举措

创业金币:电子创业券(单位为创业金币)是指由财政资金支持安徽省创客和初创小微企业购买创业服务,而通过云平台发放、流转、兑现的电子有价凭证,由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的创业金币服务商发布、可以使用创业金币进行购买小程序服务大数据选址新媒体运营企业精品课程,检验检测等服务。

创业金币申领流程:

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云平台是指由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创新采用PPP模式建设,为安徽省创客和初创小微企业提供创业服务的网络平台。云平台用户可通过平台获取创业政策、能力测评、创业培训、创业场地资讯、创业资金对接、企业经营代理服务、创业项目展示、创业活动信息等服务。其中,政策、场地、资金、项目、活动等服务为公益性服务,用户可免费获取。测评、培训、代理服务等,由云平台上线的各类服务机构提供,用户可以在平台免费申领电子创业券,用于全额或部分抵扣服务费用。云平台链接地址:https://www.ahcy.gov.cn/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贯彻落实《黄山市农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

一是夯实责任。在文件印发的同时,围绕《黄山市农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压实责任,逐项落实,努力形成落实政策的工作合力。

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深入宣传解读《黄山市农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工作推进落实。

三是加强监督。按照《黄山市农产品检验检测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周密安排部署,按月调度工作进展。

四是不断完善。结合本地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特点、市场需求,针对不同群体提供更多元的检验检测服务。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黄山市人才发展服务局创业扶持指导科

制定解读人:夏丹,2310982,2025935992@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