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51813016/202012-00020 信息分类: 政策解读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审批审核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0-12-26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文字解读】关于印发《黄山市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黄山市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0-12-26 15:52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一、背景和依据、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实施就业创业促进工程,打造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领军人才,进一步提升全方位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8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秘〔2016〕151号)和《安徽省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秘〔2018〕187号)有关要求,制定该通知。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积极研究省级相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征求各区县意见建议后印发。

三、工作目标、主要任务

为进一步积极发挥全市优秀职业指导工作者和创业指导工作者的引领示范、培养带动作用,明确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和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申报评审流程、资金补助与项目效果、日常运行管理规范。

四、创新举措

为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采取抽检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五、保障措施

市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经市级人社部门评审认定,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果显著的,择优推荐申报省级职业指导大师工作室、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

六、解读人及政策咨询电话

范文祺,0559-2355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