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品牌建设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视频制作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政策解读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决策背景: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中小企业能办大事,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国务院常务会议多次部署加大对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安徽省发布《“创业江淮”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皖政办〔2021〕6号)、《关于印发创业安徽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2〕63号)、《关于加快实施20项重大工程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增加企业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进而推动消费市场提质升级。黄山市创业服务云平台(以下简称“黄山云平台”)上线品牌建设和视频制作服务,助力企业提高竞争力,提升产品覆盖面,获取更多客户资源,降低经营成本。
决策依据:依据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创业创新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安徽省创业服务云平台管理办法(试行)》(皖人社秘〔2017〕460号)、《黄山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黄人社秘〔2021〕189号)等文件规定,特制定《品牌建设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视频制作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保障政策切实落地。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意义:为贯彻落实二十大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推动企业自身品牌化发展,以黄山云平台为载体,创新服务提供模式,保障品牌建设和视频制作服务规范发展,助推企业品牌及产品向高质量发展。
总体考虑:“品牌建设”服务包是指:为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以logo设计、商标注册、产品宣传等方式提供一系列服务,为企业打造品牌效应,进行宣传推广,助力企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品牌化发展。“视频制作”服务包是指:为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帮助企业进行视频拍摄剪辑,并将作品在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视频号(任选其一)进行发布的服务。提升产品覆盖面,获取更多客户资源,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助力企业提高竞争力,助力企业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保障云平台平稳运行、保障品牌建设和视频制作服务规范发展服务规范发展,依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204号)及《黄山市电子创业券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于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在充分研究讨论、通过合法性审查后,2024年12月2日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2024年12月24日《品牌建设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视频制作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印发。
四、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
通过《品牌建设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视频制作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的出台,进一步拓展黄山云平台服务功能,将为小微企业和创业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助力初创型企业在创业过程中,增强产品的知晓率、竞争力,降低信息化建设成本,助推企业发展。
五、主要内容
《品牌建设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共有五章十八条,确定品牌建设服务规范、平台补贴标准以及监督管理。
(一)创业云平台品牌建设服务包用户
用户 |
名称 |
所需条件 |
品牌建设服务包服务使用者 |
初创小微企业 |
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且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非国有小微企业。 |
品牌建设服务包服务提供者 |
服务机构 |
1.正常经营一年;2.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政府部门等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3.满足服务包细则中的规定要求。 |
(二)创业云平台品牌建设服务包内容
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logo设计、商标注册、产品宣传等服务,在黄山市创业服务云平台领取电子创业券进行消费。
(三)创业云平台品牌建设服务包具体补贴标准
服务分类 | 服务产品 | 市级电子创业券 最高补贴额度 |
A类 | logo设计 | 5000金币 |
B类 | 商标注册 | 5000金币 |
C类 | 产品宣传 | 300金币/周/梯 |
1000金币/月/梯 |
注:“梯”指电梯,即为在电梯内或外显示频上进行宣传。
《视频制作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共有五章十八条,确定视频制作服务规范、平台补贴标准以及监督管理。
(一)创业云平台视频制作服务包用户
用户 |
名称 |
所需条件 |
视频制作服务包服务使用者 |
初创小微企业 |
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依法注册登记且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非国有小微企业。 |
视频制作服务包服务提供者 |
服务机构 |
1.正常经营一年;2.法定代表人近三年内无政府部门等公布的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记录;3.满足服务包细则中的规定要求。 |
(二)创业云平台视频制作服务包内容
小微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基础视频制作、精品视频拍摄、精品视频剪辑等服务,在黄山市创业服务云平台领取电子创业券进行消费。
(三)创业云平台视频制作服务包具体补贴标准
服务分类 |
服务产品 |
市级电子创业券最高补贴额度 |
A类 |
基础视频制作 |
12000个金币 |
B类 |
精品视频拍摄 |
10000个金币 |
C类 |
精品视频剪辑 |
10000个金币 |
六、创新举措
《品牌建设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对服务产品进行分类,按照logo设计、商标注册、产品宣传等类型提供不同的金币服务,适用更多的使用场景。创业用户可根据自身情况,按需选择相应的服务类型进行服务购买,满足不同小微企业主的需要。《视频制作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同样对服务产品进行分类,按照基础视频制作、精品视频拍摄、精品视频剪辑等类型提供基础性和精准性服务,满足不同小微企业主的需要。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从四个方面贯彻落实《品牌建设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视频制作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
一是夯实责任。在文件印发的同时,围绕《品牌建设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视频制作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压实责任,逐项落实,努力形成落实政策的工作合力。
二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政府网站、主流新闻媒体、微信公众号,深入宣传解读《品牌建设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视频制作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推动工作推进落实。
三是加强监督。按照《品牌建设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视频制作服务包实施细则(试行)》要求,周密安排部署,按月调度工作进展。
四是不断完善。结合本地创业者和创业企业的特点、市场需求,针对不同群体提供更多元的品牌建设及视频拍摄服务。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黄山市人才综合服务中心,夏丹,0559-231098(工作日8:0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