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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回应关切
索
引
号:
551813016/202503-00003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3-07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3-07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无文号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有
效
性:
有效
【互动回应】劳动合同的变更是如何规定的?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3-07 08:47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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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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