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51813016/202508-00012 信息分类: 部门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 发文日期: 2025-08-12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5-08-12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发布文号: 黄人社秘〔2025〕128号 词:
内容概述: 性: 有效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5-08-12 09:05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黄人社秘〔2025128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高新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3号)转发给你们,同时明确以下事项,请抓好工作落实:

一、表彰推荐名额

(一)“江淮杰出工匠”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以不推荐。

(二)“安徽省技能大奖”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各单位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以不推荐。

(三)“安徽省技术能手”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各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没有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以不推荐。

(四)安徽省技能人才培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推荐名额分配

各单位推荐候选单位1个或个人1名(不重复推荐),没有符合条件的候选单位和个人可以不推荐。

二、评选程序

(一)申报推荐。各推荐单位要指导、动员所属地区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申报。已经获得江淮杰出工匠、安徽省技能大奖、安徽省技术能手(含竞赛产生)、安徽省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候选单位和个人的,不得再次申报同一表彰项目。1名个人不得同时申报2个及以上表彰项目。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应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的原则,适当向妇女、少数民族、民营企业及我市九大新兴产业领域倾斜。

(二)初审初评。各推荐单位对申报对象进行初审初评,按规定公示后,加盖公章正式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审核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申报材料后,组织有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确定拟推荐对象,按规定公示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三、材料报送

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皖人社秘〔2025133号文件附件12)制作上述材料,确保申报材料信息完整,填写准确。以上材料公章加盖齐全后,由各推荐单位扫描成pdf版本(须一人一单位一档,一项目一档),于2025910日前打包发至657898525@qq.com,逾期申报不予受理(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同时报送纸质版材料一份。相关申报表格电子版可登录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公告栏下载。

四、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及时将本通知宣传至有关单位,动员符合条件的单位和个人积极申报。

(二)严格规范评选。各地、各单位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严格按照省、市通知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高质量做好遴选推荐工作,推荐的候选单位、个人要切实体现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三)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地、各单位按本通知要求,尽快组织落实相关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在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沟通。

联系人:方超

联系电话:0559-2355315

电子邮箱:657898525@qq.com

 

附件:关于开展第十五届安徽省高技能人才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8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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