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落实“四方对账”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安全管理
近日,黄山市印发《黄山市社会保险基金“四方对账”规程》,实现社、税、财、银社保基金“四方对账”,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数字化转型,切实维护社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
揭榜领题,同步推进。黄山市作为社保数字化转型全国联系点,“揭榜领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一批数字人社建设行动——社保基金“四方对账”场景,结合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积极联络,主动对接,协同税务、财政、人行等部门,联合印发了《黄山市社会保险基金“四方对账”规程》,明确了人社、税务、财政、人行等部门间的职责和协同对账流程,有效促进社保费征收体制改革后多部门协同配合。
职责明确,流程清晰。规程根据各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数据流转环节和时间节点,确定对账内容。人社部门按月与税务部门核对实收和记账数据;税务部门及时与人民银行开展入库对账;人民银行将入库数据反馈给财政部门;财政部门与人民银行进行月度对账。通过两两对账,及时处理异常数据,最终达到四方数据一致,使部门间职责清晰、保障有序。
精细监管,强化内控。规程明确了人社、税务、人民银行和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对账范围等情况,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征收、管理、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全面监控,有效提高了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的规范化和精细化水平,确保基金使用的透明度和规范性,筑牢基金风险管理的底线。
下一步,黄山市将加快建设“四方对账”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税务与人行、人行与财政、财政与社保的多方明细对账,确保社保基金安全、高效运行,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