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积极做好春节期间留岗劳动者服务保障工作,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的通知》(皖人社明电〔2021〕16号)要求,决定于2021年2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迎新春 稳岗留工送培训”专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企业结合稳岗留工开展培训。鼓励各类企业组织留岗职工开展灵活多样的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为职工参加技能评价提供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补贴。引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就地过年、在企休假的职工开展工匠精神、法律道德、质量意识、安全环保和健康卫生等培训。
二、继续实施以工代训。继续落实《关于实施援企稳岗以工代训的通知》(黄人社秘〔2020〕241号)有关规定,将援企稳岗以工代训政策期限延长至2021年12月31日。
三、组织开展线上培训。大力推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积极引导企业、培训机构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遴选推荐的54家线上培训平台机构开展理论教学,严格做好实操教学考核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培训安全。
四、组织开展送技能优质服务。各区县要靠前服务,向企业提供至少3次职业培训信息、推送至少1次培训政策咨询、推荐至少1个适合的培训项目。要做好补贴资金审核发放工作,确保补贴资金及时规范发放到位。
五、确保落实到位。各地要切实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指导,结合实际推动工作落实到位。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