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 对恶意欠薪“零容忍” 让民工安“薪”过好年

发布日期:2025-01-27 15:40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近日,农民工黄某等3人与某劳务公司产生欠薪纠纷,经确认拖欠工资8万元,在休宁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委员会协商调解下,双方达成支付协议,劳资纠纷及时得到化解。元旦春节即将来临,对恶意欠薪等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必须保障农民工工资足额发放,让广大农民工拿到辛苦钱、安心过好年。

开展欠薪隐患排查。通过动态线上排查,充分发挥全国和省根治欠薪信息化平台作用,对在建项目、各类用工企业工资发放、劳动用工管理、工资保证金缴存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对排查的风险项目欠薪隐患,做到提前预警、及时介入、限期化解;定期开展实地巡查,重点对工资支付情况以及工程项目工资专用账户、实名制管理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深入检查;对出现债务违约或债务风险较高的房地产企业所属项目等进行重点督查,发现欠薪隐患,有针对性地采取有力措施,定人定责、盯住不放,督促限期整改。

全面畅通维权渠道。向社会公布开展治理欠薪集中接访活动时间表;加强与信访专窗、部门服务窗口等渠道的有效衔接,切实做好群众接访,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确保欠薪投诉举报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建立完善清偿机制。优先拨付政府项目人工费用;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资金调度管理,持续推动解决“连环欠”顽疾,确保国企获得清偿的资金优先偿还欠薪;对公共事业服务单位欠薪问题,各乡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筹措资金,督促用人单位限时化解。

惩戒恶意欠薪行为。对确属无故拖欠的用人单位,一经查实,一律立案查处;对于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落实行刑衔接机制,做到迅速移送、及时审查;加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力度,开展欠薪失信多部门联合惩戒,在招投标、市场准入、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实现“一处欠薪,处处受限”。

此外,将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依法理性维权,千方百计让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过个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