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仲裁监察双联动,齐抓共管促和谐
为依法高效快捷处理劳动关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黟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积极构建劳动仲裁与劳动保障监察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能力水平,形成“1+1>2”的联动工作合力,推动劳动争议纠纷治理展现新成效。
建立联动机制,打通劳动解纷“内循环”。出台《关于建立劳动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协同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落实首问首接负责制、推行案件一窗受理、明确案件管辖分工三个方面理顺劳动仲裁和劳动保障监察职能范围,强化协调配合,减少当事人维权成本。
联合会商办案,打造劳动维权“终点站”。对监察成功协商处理的案件,引导当事人通过“速裁庭”出具仲裁调解书;对监察未能协商处理的案件,及时发挥“速裁庭”机制作用,组织精干力量对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实行全程优先处理,简化办案程序,缩短仲裁时间。通过农民工工资速裁庭成功化解1起案件,涉及金额0.76万元。
推行“一窗受理”,跑出劳动解纷“加速度”。线下设立劳动保障维权服务窗口,一站式接待并受理群众维权申请和举报投诉,实行“统一受案,归口处理”,指导劳动者选择更加方便、高效的救济渠道。2025年以来联合处理欠薪案件7起,为61名农民工讨回劳动报酬33.08万元。
下一步,黟县将持续探索“仲裁+监察”联动工作机制,不断强化案件材料、信息、流程及结果的共享互认,依托联合会商和协同服务,柔性处理欠薪案件和争议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