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安徽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指引》的通知
黄人社秘〔2025〕63号
关于转发《安徽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指引》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
现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指引〉的通知》(皖人社秘〔2025〕13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相关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通过新建、改造或设置服务专区等方式,以区县为单位,在全市建成7个左右的公益性零工市场(具体建设数量以2025年度省定目标任务为准),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零工驿站,为零工人员提供常态化、公益性的对接服务。
二、建设任务
(一)各区县要严格按照《安徽省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运行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要求,科学设置布局、合理规划功能、统一建设标准、规范运行管理、优化服务供给、强化权益维护。
(二)市级优化“三公里”就业圈服务功能,同步推进线上零工市场建设,搭建线上零工统一服务平台,各区县各类线下零工市场要运用统一服务平台。
(三)各区县要严格落实《指引》中资金保障要求,统筹做好零工市场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工作。市级依据《指引》制定全市零工市场运行管理考核办法,明确补助方式。
三、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3月20日下班前报送本地区公益性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方案,结合三公里就业圈、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明确零工市场布局和建设数量、运行方式。
(二)市级负责编制本地零工市场名录并面向社会按季度更新发布,各区县3月18日下班前首次报送《黄山市零工市场名录》(包含已建设的符合《指引》建设标准的零工市场)并动态更新。
附件:黄山市零工市场名录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黄山市财政局
黄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黄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14日
附件
黄山市零工市场名录
填报单位: 时间:
序号 |
零工市场名称 |
运营性质 |
建设规模 |
详细地址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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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零工市场名称”要严格按照《指引》建设标准相关表述,不要出现“XX超市、XX加油站、XX爱心驿站”等,零工市场名称不要重复。
2.运营性质:从“公共、经营性、自发形成”中选择一项填写。
3.建设规模:从“综合性零工市场、行业性零工市场、零工服务站点”中选择一项填写。综合性零工市场是指规模较大、提供综合性服务的零工市场;行业性零工市场是指规模较大、重点服务某几个行业的零工市场;零工服务站点指规模较小的零工市场。
4.“详细地址”项下请准确描述,要详细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