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王民富等2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4年第17批)
序号 |
申请人 |
用人单位 |
受伤害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认定依据 |
拟认定意见 |
1 |
职工 |
安徽黄山联强纺织有限公司 |
王民富 |
男 |
1965.11.04 |
第十四条第(六)项 |
认定为工伤 |
2 |
用人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 |
马骏 |
男 |
1967.06.13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认定为工伤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 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