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程建立等17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4年第18批)

发布日期:2024-07-25 17:50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用人单位

安徽创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程建立

1980.03.15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2

用人单位

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芦夏良

1968.05.09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3

用人单位

襄阳市华谊信建筑有限公司

叶新旺

1971.08.14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4

用人单位

安徽省屯溪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余健

1968.03.15

第十四条第(六)项

认定为工伤

5

用人单位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黄山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姜慧超

1989.01.12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6

用人单位

黄山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金王军

1971.01.20

第十四条第(五)项

认定为工伤

7

职工

安徽黄山联强纺织有限公司

蒋文苇

1976.05.29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8

职工

黄山市阿凡达铝业有限公司

李国亮

1983.08.18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9

用人单位

黄山海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程双进

1979.05.05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10

用人单位

黄山首康医院

黄雨欣

2003.08.03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11

用人单位

黄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黄山市血吸虫病防治所、黄山市健康教育所)

吴燕

1981.08.01

第十四条第(二)项

认定为工伤

12

用人单位

安徽蓓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朱春喜

1967.04.13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13

用人单位

安徽省屯溪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叶爱忠

1969.07.04

第十四条第(六)项

认定为工伤

14

用人单位

黄山世达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范松梅

1979.09.15

第十四条第(六)项

认定为工伤

15

用人单位

黄山世达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王波

1969.05.31

第十四条第(六)项

认定为工伤

16

用人单位

黄山市人民医院

王华

1973.10.16

第十四条第(五)项

认定为工伤

17

用人单位

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吴国胜

1979.05.03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 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