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宋美囡等16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4年第21批)

发布日期:2024-09-04 09:17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用人单位

安徽杭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宋美囡

1972.10.25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2

职工

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陈宗义

1972.12.25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3

用人单位

黄山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江有利

1967.08.03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4

用人单位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国际大酒店分公司

张传江

1989.12.01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5

用人单位

安徽智宬轩门窗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江仔豪

2001.04.07

第十四条第(六)项

认定为工伤

6

用人单位

安徽智宬轩门窗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刘坚

1990.12.08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7

用人单位

黄山世达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

胡云霞

1974.06.03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8

用人单位

黄山市公安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张亮亮

1990.02.01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9

用人单位

黄山永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王强

1981.12.11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10

用人单位

黄山市维笙徽映大酒店有限公司

曹乐妹

1987.12.24

第十四条第(六)项

认定为工伤

11

用人单位

黄山徽建工程有限公司

汪伦庆

1975.11.13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12

用人单位

欣叶安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王伟锋

1981.09.16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13

用人单位

黄山派尼尔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陈杜辉

1988.09.20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14

用人单位

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

张佳伟

1987.08.15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15

职工近亲属

黄山立诚暖通设备有限公司

胡仁民

1964.10.25

第十四条第(一)项

认定为工伤

16

用人单位

黄山学院

钱晨

1987.08.21

第十五条第(一)项

视同为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 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