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洪婧等8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4年第25批)
序号 |
申请人 |
用人单位 |
受伤害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认定依据 |
拟认定意见 |
1 |
用人单位 |
黄山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洪婧 |
女 |
1989.08.06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2 |
用人单位 |
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 |
程荣根 |
男 |
1989.01.05 |
第十四条第(五)项 |
工伤 |
3 |
用人单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
曹胜斌 |
男 |
1977.01.09 |
第十四条第(五)项 |
工伤 |
4 |
职工 |
北京北控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戴培青 |
男 |
1951.02.26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5 |
用人单位 |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
方光耀 |
男 |
1996.10.25 |
第十四条第(六)项 |
工伤 |
6 |
用人单位 |
安徽徽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叶小青 |
女 |
1967.06.24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7 |
用人单位 |
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黄山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 |
葛少雄 |
男 |
1988.11.16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8 |
用人单位 |
黄山市中医医院 |
方萍萍 |
女 |
1994.06.30 |
第十四条第(二)项 |
工伤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 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