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黄朝晖等10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4年第27批)

发布日期:2024-10-21 09:06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用人单位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黄山供电公司

黄朝晖

1970.12.19

第十四条第(二)项

工伤

2

用人单位

黄山新睿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詹灶顺

1963.01.02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3

用人单位

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

施长洪

1968.07.27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4

用人单位

黄山松柏高尔夫乡村俱乐部有限公司

汪微

1995.01.19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5

用人单位

黄山市人民医院

薛金铭

1994.02.20

第十四条第(二)项

工伤

6

职工

安徽易瑞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

黄善松

1969.09.10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7

职工

黄山沃马轴承有限公司

王样宏

1981.11.26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8

用人单位

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

徐向东

1968.09.27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9

用人单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分行

江丽燕

1987.10.27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10

用人单位

黄山世龙寝具股份有限公司

汪卫蓉

1983.10.25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 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