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李文杰等15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4年第28批)
序号 |
申请人 |
用人单位 |
受伤害人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认定依据 |
拟认定意见 |
1 |
用人单位 |
黄山市公安局 |
李文杰 |
男 |
1984.09.16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2 |
用人单位 |
黄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桂敢 |
男 |
1998.11.03 |
第十四条第(五)项 |
工伤 |
3 |
用人单位 |
黄山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鲁志云 |
男 |
1966.08.10 |
第十四条第(五)项 |
工伤 |
4 |
用人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黄山销售分公司 |
周浩东 |
男 |
1978.04.06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5 |
用人单位 |
安徽顺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詹高光 |
男 |
1969.01.01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6 |
用人单位 |
黄山市屯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项金明 |
男 |
1979.10.14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7 |
用人单位 |
安徽省屯溪高压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
汪志俊 |
男 |
1973.12.12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8 |
用人单位 |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
胡勇 |
男 |
1990.03.09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9 |
用人单位 |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
许志宏 |
男 |
1970.10.20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0 |
用人单位 |
黄山市天鸿建设工程材料设备租赁有限公司 |
张继华 |
男 |
1970.03.08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1 |
用人单位 |
黄山市仁和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
朱红 |
女 |
1981.04.21 |
第十四条第(六)项 |
工伤 |
12 |
用人单位 |
黄山水云间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盛赟 |
男 |
1990.07.02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3 |
用人单位 |
黄山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
王飞宇 |
男 |
1998.12.01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4 |
用人单位 |
安徽杭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鲍冬娣 |
男 |
1966.02.07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15 |
用人单位 |
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吴稻仂 |
男 |
1960.06.20 |
第十四条第(一)项 |
工伤 |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 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