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姜梦宁等12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4年第31批)

发布日期:2024-12-13 11:33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用人单位

安徽省徽州师范学校

姜梦宁

1989.08.15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2

用人单位

鸿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刘得康

1999.07.02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3

用人单位

安徽杭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程爱国

1979.08.21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4

职工

黄山菲英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程树标

1967.01.23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5

用人单位

黄山市赛思柏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程啸

1995.06.26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6

用人单位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戴伟忠

1964.01.16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7

用人单位

黄山元一柏庄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戴鹏

1982.11.20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8

用人单位

黄山市人民医院

方威

1979.10.09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9

职工

安徽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胡永生

1965.04.10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10

用人单位

黄山市江艺源商贸有限公司

项海平

1987.08.08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11

用人单位

黄山市老徽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曾春宝

1999.02.09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12

用人单位

安徽省黄山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王映苏

1999.01.01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 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