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汪*平等12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5年第19批)

发布日期:2025-06-27 10:28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职工 北京北控生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汪*平 1965.10.30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2 用人单位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昱城皇冠假日酒店 程* 1989.09.01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3 职工 黄山市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吴*岑 1966.04.12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4 用人单位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国际大酒店分公司 陈*娣 1978.02.09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5 用人单位 黄山高新区驰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方*有 1967.04.07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6 用人单位 黄山高新区驰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王*应 1960.07.08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7 用人单位 黄山高新区驰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程*平 1967.01.18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8 用人单位 上海昂森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程*美 1983.09.19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9 用人单位 上海昂森建筑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黄*峰 1988.10.13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10 用人单位 黄山开投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杨*燕 1980.10.03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11 职工 黄山市瑞兴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余*黎 1978.09.21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12 用人单位 安徽喜晟能源有限公司 程*龙 1966.05.17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 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