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许*斌等11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5年第24批)

发布日期:2025-08-15 16:22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职工 黄山涛昇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许*斌 1973.12.10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2 用人单位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陈*平 1978.04.09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3 用人单位 安徽智宬轩门窗系统科技有限公司 陈*英 1994.11.20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4 用人单位 福建麦斯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张*亮 1972.10.07 第十四条第(五)项 工伤
5 职工 安徽鸿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盛*平 1974.01.15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6 职工 安徽鸿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刘*华 1967.10.27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7 用人单位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国际大酒店分公司 程*龙 2001.09.10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8 用人单位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熊*元 2001.01.01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9 用人单位 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 章*忠 1992.10.16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10 职工 黄山市公安局 王* 1989.10.12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11 用人单位 黄山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施*伟 1980.04.03 第十四条第(五)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 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