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黄山市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抽查工作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5-08-22 15:27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0〕41号)以及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要求,拟于近期开展黄山市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和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公示事宜

现将黄山市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予以公示,成绩合格3人(见附件1)。

公示期为2025年8月22日至2025年8月31日。

公示期间集中受理对成绩合格人员的书面监督举报,对虚假承诺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举报邮箱:hssrskszx@163.com

二、抽查对象确定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践诺情况抽查对象从报名过程免予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通过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人事考试信息管理系统自动抽取产生。共抽查成绩合格人员2人(见附件2)。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所有抽查对象对照本人适用的报考条件以及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及时扫描本人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抽查对象还须提供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年限证明。上述所有材料扫描分辨率不得低于300DPI,扫描形成的若干PDF格式文件,压缩打包为一个以“2025+考试名称(环评)+本人姓名”命名的RAR格式文件,并于2025年8月31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hssrskszx@163.com。

践诺情况抽查材料报送要求将会同步以短信或电话形式,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预留的手机号向该项考试抽查对象本人推送。

抽查对象应对本人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条款处理。

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0559-2359197(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拨打)。

四、抽查结果反馈

抽查结果将以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及时通知本人,并上报至安徽省人社厅专技处和省人事考试院。

附件:1.附件一:黄山市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名单(3人).xls

      2.附件二:黄山市2025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践诺情况随机抽查名单(2人).xls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