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姚*存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5年第26批)

发布日期:2025-08-29 16:39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体:   收藏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受伤时间 受伤部位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用人单位 黄山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姚*存 1972.08.25 2025.05.18 左足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