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张*雯等11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5年第37批)

发布日期:2025-12-02 09:58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受伤时间 受伤部位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用人单位 黄山市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张*雯 1988.06.09 2025.09.12 左踝 第十四条第(五)项 工伤
2 用人单位 黄山畅跃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吕*伟 1993.03.15 2025.09.15 腰部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3 职工 安慧宸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程*进 1979.11.26 2025.09.08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4 职工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国际大酒店分公司 程*云 1976.10.09 2025.09.07 右踝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5 用人单位 安徽富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赵*飞 1975.02.15 2025.09.07 胸部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6 用人单位 上海必胜客有限公司屯溪黄山中路餐厅 程*芬 2002.12.20 2025.09.14 右膝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7 用人单位 安徽渝美架业有限公司郑村分公司 胡*润 1969.05.21 2025.09.18 右肾、胸部、腰部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8 职工 安徽君业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郑*生 1970.11.16 2025.06.10 右膝 第十四条第(五)项 工伤
9 职工 安徽君业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汪*琨 1969.12.20 2025.02.24 左踝 第十四条第(五)项 工伤
10 用人单位 中国人民解放军96601部队医院(文职) 卢* 1986.04.14 2025.09.30 右臂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11 职工 黄山市天都纺织有限公司 吴*华 1971.09.30 2025.06.06 头面部、胸部、双腕、髋部、右下肢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