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不予认定董*健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6年第5批)

发布日期:2026-01-15 17:26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受伤时间 受伤部位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职工近亲属 安徽易瑞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 董*健 1986.05.27 2025.07.23 颅脑 其他 非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