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叶*等8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6年第7批)

发布日期:2026-01-30 17:17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受伤时间 受伤部位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用人单位 黄山艾科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叶* 1990.03.11 2025.11.10 右足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2 用人单位 安徽易瑞达通信技术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 徐*华 1988.09.18 2025.11.10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3 用人单位 安徽水安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有限公司 江*叶 1971.09.09 2025.11.10 右手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4 职工 安徽泓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徐*建 1969.02.06 2025.05.21 腰部,胸部,左手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5 用人单位 安徽浩迪建设有限公司 童*华 1966.06.19 2025.11.13 左足,双膝 第十四条第(五)项 工伤
6 用人单位 黄山市愽兴交通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陈*远 1998.06.06 2025.11.06 头面部,右肘,右膝 第十四条第(五)项 工伤
7 用人单位 安徽省皖掌柜供应链有限公司 吴*权 1971.04.26 2025.11.13 左膝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8 职工 黄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汪* 1986.03.25 2025.09.17 头部,耳部 第十四条第(三)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