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凌*将等6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6年第8批)

发布日期:2026-02-06 17:45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受伤时间 受伤部位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用人单位 黄山徽建工程有限公司 凌*将 1984.01.08 2025.11.18 左膝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2 用人单位 黄山市公安局屯溪分局 赵*菁 1979.08.15 2025.11.06 左膝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3 用人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黄山市分行 汪* 1994.03.16 2025.11.12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4 用人单位 安徽宇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连*书 1969.02.09 2025.11.14 右手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5 用人单位 安徽珮琅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李*顺 1965.11.01 2025.11.22 右足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6 用人单位 中国共产党黄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朱*贤 1980.10.01 2025.11.15 右肩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