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认定吴*等8位同志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公示(2026年第14批)

发布日期:2026-03-13 15:33信息来源: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字号:   收藏
序号 申请人 用人单位 受伤害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受伤时间 受伤部位 认定依据 拟认定意见
1 用人单位 黄山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吴* 1983.10.31 2025.12.17 右足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2 用人单位 福建麦斯特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程*利 1971.07.16 2025.12.15 胸部,腰部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3 职工 黄山市瑞兴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邹*玲 1982.03.04 2025.12.11 颅脑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4 用人单位 安徽皖信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黄山分公司 方* 1993.03.09 2025.12.26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5 用人单位 黄山市优知源教育培训中心 程*缘 2002.01.04 2025.12.14 双膝 第十四条第(六)项 工伤
6 用人单位 黄山世龙寝具股份有限公司 黄* 1976.08.26 2026.01.22 右上肢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7 用人单位 源本(黄山)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覃*艳 1979.06.21 2025.12.24 右手 第十四条第(一)项 工伤
8 用人单位 黄山圣天地养老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张*春 1970.03.03 2026.01.22 面部,右手,左膝 第十四条第(五)项 工伤

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公示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对象存在不符合工伤认定或视同工伤条件的,可以书面、电话等形式向我单位反映举报,举报人应提供反映被举报人问题的具体事实,并署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否则不予受理。本单位负责为举报人保密。举报电话:0559-2355317。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