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和因工负伤确认项目申请告知书及申请表
一、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告知书
1.鉴定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2.鉴定现场需携带材料: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完整的就诊材料原件,如门(急)诊病历、复查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胶片及影像学检查报告单(X光片、DR、CT、MRI核磁、B超、彩超)等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原件。
3.被鉴定人员请携带上述材料独自前往,家属、代理人、律师等其他无关人员禁止陪同,因行动不便需家属陪同的应提前告知备案,陪同人员也需满足疫情防控要求。
4.疫情防控要求(因疫情情况随时会发生变化,具体要求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未满足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当批次鉴定。
5.被鉴定人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被鉴定人两次无故不参加鉴定,申请人为职工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鉴定申请;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且用人单位提供已通知工伤职工本人参加鉴定的有效证据的,视为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工伤职工需要进一步治疗、康复或者做医学检查,工伤职工不予配合的,视为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6.鉴定结论领取时间:以电话、短信通知的时间为准,区县申请的鉴定结论在区县领取。无异议60日办结;伤情复杂90日办结。(需要进一步治疗、康复、医学检查的不计入办结时限)
7.再次鉴定联系单位:安徽省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咨询电话:0551-62675814;0551-62673505;办公(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中路333号。
二、因工负伤确认项目申请告知书
1.鉴定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2.鉴定现场需携带材料: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完整的就诊材料原件,如门(急)诊病历、复查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胶片及影像学检查报告单(X光片、DR、CT、MRI核磁、B超、彩超)等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原件。
3.被鉴定人员请携带上述材料独自前往,家属、代理人、律师等其他无关人员禁止陪同,因行动不便需家属陪同的应提前告知备案,陪同人员也需满足疫情防控要求。
4.疫情防控要求(因疫情情况随时会发生变化,具体要求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未满足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当批次鉴定。
5.被鉴定人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被鉴定人两次无故不参加鉴定,申请人为职工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鉴定申请;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且用人单位提供已通知工伤职工本人参加鉴定的有效证据的,视为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工伤职工需要进一步治疗、康复或者做医学检查,工伤职工不予配合的,视为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6.鉴定结论领取时间:以电话、短信通知的时间为准,区县申请的鉴定结论在区县领取。无异议60日办结;伤情复杂90日办结。(需要进一步治疗、康复、医学检查的不计入办结时限)
7.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予以确认的,工伤职工需到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就诊,需转外就医的,需到黄山市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工伤)转诊转院申请,直接转诊转院发生的工伤医疗等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停工治疗的医疗期时间,按《安徽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8.工伤康复流程: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因工负伤确认项目申请(工伤康复的确认)→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康复备案→到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康复机构进行康复治疗→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康复费用。
9.辅助器具配置流程: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因工负伤确认项目申请(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更换通知书》→持上述通知书到工伤保险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工伤)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
10.终结工伤保险关系后发生的工伤医疗(康复)费用、辅助器具配置等费用,工伤基金不予支付。
11.黄山市工伤保险定点协议机构名单
黄山市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医疗机构:黄山市人民医院 、黄山市中医医院、黄山昌仁医院、黄山首康医院、黄山新晨医院、黄山区人民医院(黄山市黄山人民医院)、歙县人民医院、歙县中医医院、歙县昌仁医院、休宁县人民医院、黟县人民医院、祁门县人民医院、祁门县中医医院。
黄山市工伤保险定点协议康复机构: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铜陵市第二人民医院。
黄山市工伤保险定点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德林义肢康复器材(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合肥精博康复器具有限公司、安徽省维亚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黄山市最新工伤保险定点协议机构名单以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最新公布为准(网址:https://rsj.huangshan.gov.cn/tzgg/9068775.html),请自行查询,若本告知所列名单如有变更,不再另行通知。
三、有关咨询电话
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
市本级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2333579
屯溪区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2596497
黄山区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8533507
徽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3581576(因工)3511286(因病)
歙县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6515289
休宁县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7516726(因工)7514499(因病)
黟县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5528121(因工)5528112(因病)
祁门县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4516270 4517907
全市工伤待遇咨询电话:
市本级工伤待遇咨询电话:0559-2333579
屯溪区工伤待遇咨询电话:0559-2596497
黄山区工伤待遇咨询电话:0559-8535092
徽州区工伤待遇咨询电话:0559-3583382
歙县工伤待遇咨询电话:0559-6515289
休宁县工伤待遇咨询电话:0559-7531972
黟县工伤待遇咨询电话:0559-5528163
祁门县工伤待遇咨询电话:0559-4514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