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病或非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告知书及申请表
1.鉴定时间和地点: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
2.鉴定现场需携带材料:被鉴定人的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完整的就诊材料原件,如门(急)诊病历、复查病历、入院记录、出院记录(出院小结)、手术记录、胶片及影像学检查报告单(X光片、DR、CT、MRI核磁、B超、彩超)等相关检查、检验报告原件。
3.被鉴定人员请携带上述材料独自前往,家属、代理人、律师等其他无关人员禁止陪同,因行动不便需家属陪同的应提前告知备案,陪同人员也需满足疫情防控要求。
4.疫情防控要求(因疫情情况随时会发生变化,具体要求以电话、短信通知为准),未满足疫情防控要求,不能参加当批次鉴定。
5.被鉴定人因故不能按时参加鉴定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同意,可以调整现场鉴定的时间,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相应顺延。被鉴定人两次无故不参加鉴定,申请人为职工本人的,视为自动放弃鉴定申请;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且用人单位提供已通知工伤职工本人参加鉴定的有效证据的,视为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为工伤职工需要进一步治疗、康复或者做医学检查,工伤职工不予配合的,视为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
6.鉴定结论领取时间:以电话、短信通知的时间为准,区县申请的鉴定结论在区县领取。无异议60日办结;伤情复杂90日办结。(需要进一步治疗、康复、医学检查的不计入办结时限)
有关咨询电话
全市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
市本级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2333579
屯溪区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2596497
黄山区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8533507
徽州区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3581576(因工)3511286(因病)
歙县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6515289
休宁县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7516726(因工)7514499(因病)
黟县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5528121(因工)5528112(因病)
祁门县劳动能力鉴定咨询电话:0559-4516270 4517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