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551813016/202210-00030 信息分类: 工作动态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就业、创业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22-10-21
生效日期: 有效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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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性: 有效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再提高,惠及25.64万居民

作者: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2-10-21 20:05 信息来源: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阅读次数:

为推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逐步提高,促进养老保险制度健康发展,确保参保居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印发《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自2022年10月1日起,统一提高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市级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132元提高到142元,即每人每月提高10元,增幅达7.3%,惠及全市25.64万人。

我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积极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资金保障、测试业务流程、畅通发放渠道,确保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于10月15日前及时足额发放到位。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构成。近年来,我市认真落实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政策,同时不断加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参保居民早缴费、多缴费、长缴费,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水平,不断优化待遇结构,持续提升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