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序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今年以来,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多措并举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确保制度安全高效运行。
迅速开展机关事业单位缴费基数调整。将机关事业单位所有在职参保人员和2021年1月以来退休人员基础绩效奖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从2022年10月份起,在职人员缴费基数项目增加基础性奖励,分批次补扣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差额部分,切实维护广大参保人员利益。
规范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缴。推进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内缴纳原企业单位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应缴未缴养老保险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多次开展研究讨论,确定工作专班、工作方案和具体流程,开展参保单位和经办人员培训。补缴结束后对前期补缴费工作开展全面排查,严格规范开展补缴费。
积极主动推进职业年金发展。开展职业年金和企业年金宣传推介会,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强化部门联动,不断扩大制度覆盖面。加强与财政部门联动,落实职业年金分批做实金额拨付,切实减轻财政资金压力,推动职业年金长期向好发展。
规范做好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审批。按照政策统一,程序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核准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退休条件。实施“利企便民优环境 人社服务再升级”专项行动,全力推行“综合柜员制”改革,对全部经办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压时限,切实提升办事单位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