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闻发布制度
为全面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宣传工作,规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新闻发布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工作,全面、准确地向公众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突发事件中,及时主动发布权威信息,正确引导舆论。针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舆情走向,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传言或歪曲报道的影响,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改革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工作组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局领导担任。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新闻发布的组织工作,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事业单位按照新闻宣传有关规定,配合办公室做好新闻发布会相关材料的准备、新闻稿的审稿等工作。
三、发布形式
通过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通气会或发布新闻通稿等形式进行新闻发布。一般每年不少于二次。
1.例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要新闻,介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重点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工作经验和亮点。针对外界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产生的误解、疑虑、谣言,通过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消除不实或歪曲报道的影响,并回答记者提问。新闻发布会由新闻发言人主持并发布信息;或由新闻发言人主持,邀请局机关相关科室或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专家发布信息。
2.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安排,请相关科室负责人介绍某一重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思路、出台的政策措施、举办的重大活动,通报最新的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3.专题新闻通气会。不定期召开,针对影响较大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突发事件、社会高度关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热点问题和专业技术性较强的问题,邀请相关科室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介绍相关背景和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增强媒体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理解支持,提供报道的准确性和实效性。
4.发布新闻通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的规范性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动态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突发事件信息,一般以发布新闻通稿的形式提供给市级主要新闻单位,同时将新闻通稿和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文本在局网站刊发。
四、新闻发布会流程
1.确定发布主题。办公室在每年年初制订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遇有突发事件或热点问题临时制定),确定发布会主题,并由相关科室(单位)确定发布会方案。相关科室(单位)在新闻发布会召开前15个工作日将发布会方案报送局领导。
2.准备发布材料。相关科室(单位)于新闻发布会召开前15个工作日商办公室准备发布会的新闻发布会通稿、散发材料、答问口径。通稿不超过1200字,内容以“干货”为主,避免空话套话。散发材料每个主题一般不超过2500字。答问口径除考虑发布主题的相关内容外,还要根据媒体关注的敏感问题进行准备,如问题比较复杂,可同时提供背景材料。
3.对接宣传部门。办公室在发布会前10个工作日对接市委宣传部新闻发布科(市政府新闻办),提交新闻发布会通稿和《黄山市新闻发布审批表》。
4.进行新闻发布。按照计划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和信息,回答记者提问。
5.公开新闻发布会实录。发布会后3个工作日内,办公室在局网站公开新闻发布会实录。
6.后续舆情跟踪。新闻发布会后,安排专人收集网络舆情,及时答复群众问题,主动对接,积极引导,防止舆情发酵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