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大助推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实现“开门红”有关政策落实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才发展服务局:
《黄山市助推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实现“开门红”若干政策》已正式印发。为做好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现就做好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政策落实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2023年一季度,对企业招用人员初次在黄就业或新招用返乡人员,且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的,由企业参保所在地财政按8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新增就业补贴,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流程
1.申报主体:市内企业
2.申报对象:2023年一季度,企业新招用人员初次在黄就业或有黄山市外企业工作经历且2022年未在黄山市企业就业的我市户籍返乡人员,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3个月以上。
3.申报材料:《企业新增就业补贴审批表》、企业新增就业人员花名册。符合条件人员由人社部门通过智慧就业系统用工备案和参保缴费系统比对核定。返乡人员需提供市外就业工作经历相关证明(劳动合同、劳务协议、工资流水或企业签章的工作履历证明均可)。
4.申报流程:企业按照参保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市直参保企业向市人才发展服务局提出申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初审后,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复核,再报财政部门核拨。
5.资金来源:财政统筹资金。
三、有关工作要求
1.新增就业补贴申报受理期限为新招用员工参保缴费满3个月起至2023年9月30日,政策实施期间,国家和省出台新规定的,按国家和省规定执行。
2.各区县要把做好加大助推企业稳生产拓市场扩投资实现“开门红”有关政策落实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密切协调配合、通力协作,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全面、准确、及时抓好贯彻落实,要主动公开申报受理机构联系方式和申报流程,鼓励各区县充分利用智慧就业信息系统等平台,通过“免申即享”的方式,提高政策落实率,提升企业获得感。
3.各区县要加强政策宣传力度,结合“三级三方服务千企”工作,将政策第一时间送到企业手上,协助和引导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附件:2023年企业新增就业补贴审批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7日
附件
2023年企业新增就业补贴审批表
企业名称 (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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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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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定 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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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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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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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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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从业人员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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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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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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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贴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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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人数 (审核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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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补贴金额 (审核机构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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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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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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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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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就业人才 服务机构 初审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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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部门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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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