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286号提案的协办意见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我单位对市政协民革党员委员提出的《关于我市创建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的提案》收悉,经研究办理,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支持培训机构开展古建相关产业从业人员就业技能培训,全面落实培训补贴政策,对年满16周岁、不超过65周岁未就业或灵活就业且不具有按月领取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脱贫劳动力(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简称“两后生”)、毕业年度及毕业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捕渔民、退役军人、因生育2年内未就业妇女等重点群体实施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对符合条件的,发放生活补助。2023年,全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35期5018人。
二、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古建相关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对企业开展新录用人员岗前技能培训按8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对企业开展的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2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培训补贴。2023年,全年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2699人次,开展企业职工技能培训8346人次,新增技能人才发证15743人,其中高技能人才发证5623人,技师及以上等级399人。
三、构建技能人才评选体系。制定出台《黄山市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暂行办法》,充分发挥技能领军人才在技术创新、技能研修、带徒传技方面的重要作用,推动我市产业人才的培养。截至目前,全市现有技能大师工作室101家,13人获得全国技术能手,8名江淮杰出工匠,21名省技术能手。以市委市政府名义出台《黄山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管理办法(试行)》,将高技能人才纳入选拔范围,由市政府颁发荣誉证书,一次性发放1.2万元市政府特殊津贴,进一步激励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2023年度确定章志强等13人为首批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办复类别: A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0559-235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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