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政协黄山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12号提案的答复
汪俊霞委员:
您在市政协八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灵活就业和保障其合法权益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灵活就业是重要的就业“蓄水池”。一直以来,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健全制度机制,推动政策落地,优化公共服务,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全力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持续提升就业服务质量
落实支持多渠道灵活就业的政策措施,加强零工市场规范化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强化灵活就业人员岗位信息对接,支持劳动者通过线上线下实现多渠道就业。目前我市已印发《黄山市零工市场(驿站)认定和运行管理绩效评价细则(试行)》,建成规范化零工市场4家,预计2025年度建成7家零工市场和一批零工驿站,持续扩大城乡服务覆盖范围,对所有灵活就业人员提供规范可持续的基本就业公共服务,对待工时间长、低收入家庭、残疾等大龄和就业困难的零工人员加强就业帮扶,帮助劳动者实现就业增收。
二、不断健全就业服务体系
持续推动就业公共服务下沉基层,“三公里”就业圈城市社区覆盖率达100%。一方面积极开展“幸福来敲门”、网格里的向阳花等活动,发挥基层就业网格员“铁板脚”优势,通过入户走访、电话访问等方式动态更新片区内常住劳动力数据信息。对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落实“一人一档”就业帮扶。另一方面通过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摸排辖区内用人单位特别是“互联网+”新业态经济组织、小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领域经营实体招工用工需求,促进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灵活就业。
三、优化完善社会保险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在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参加社会保险。同时,我市积极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2024年度全市拨付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8662人次2346.26万元。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探索,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灵活就业劳动者权益保障,促进劳动者体面劳动和高质量充分就业。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科
联系电话:0559-2355313
2025年6月30日
皖公网安备34100002000108号